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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河农场属国营农场,总面积985201亩(657平方公里)。位于三江平原东北部,同江市境内,别拉洪河以北,浓江河以南的地区。历史文化 洪河农场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,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。位于同江市境东南部,场部距同江市政府驻地75公里。洪河农场,以别拉洪河名的后两个字命名。别拉洪河,赫哲语,意为“低洼小河”。1980年初,根据中日双方合作开发洪河农场的协议,以补偿贸易形式建立农场,日方贷款1350万美元,购置先进农机具;中方自1981年11月至1986年4月,向日方供应大豆6万吨,平均每年交大豆1—1.4万吨。农场规划远期规模为100万亩耕地。农场总局从5个管理局所属部分农场选调职工,5月10日洪河农场正式建立。由管理局组织会战,当年开荒26万亩,并播种大豆8000亩。1981年开始大面积生产粮豆。1983年耕地面积达到43.57万亩,占全场总土地面积99.5万亩的43.8%。农场下设9个作业区,1992年末全场总人口3063人。洪河农场场区地处三江平原北部,由于地势低平,排水不畅,1983年播种只完成16.5万亩,1985年完成26万亩。后经兴修水利,治理河道,1990年播种面积达到40.9万亩,粮食总产量3.67万吨,农业总产值3092万元。洪河农场场部是按现代化谷物农场的规划...[详细介绍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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